2017年贵州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7-06-21
2017年贵州省普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市(州) 县(市、区、特区)
考
生
填
写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报名号
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诚
信
承
诺
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省招生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 号),我对我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我愿接受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生户籍
考生户籍所在地: 市(州) 县(市、区、特区) 乡(镇、街道)
户籍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父(母)户籍
父(母)户籍所在地: 市(州) 县(市、区、特区) 乡(镇、街道)
户籍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考生
就
读
学校
填写
高一就读学校
就读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班主任签字
高二就读学校
就读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班主任签字
高三就读学校
就读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班主任签字
责
任
承
诺
我对该生的高中学习和学籍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填报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教
育行政
管理部
门填写
考生 于 年 月至 年 月就读 学校,于 年 月
高中毕业。
学籍号(毕业证书号):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市(州)招生办
省级招生监察办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一栏中,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若在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里的,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若未在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里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是否为2015年6月1(不含本数)前,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
3、考生须提供本人三年学籍、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户口本首页;
4、本表一式三份,省招生考试院、市(州)招生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