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手抄报资料: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来源:网络收集发布时间:2015-06-0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消防安全手抄报资料: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点击放大图片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更多精彩文章

    • 手抄报版面设计图:119的来历
    • 消防安全手抄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 消防安全手抄报资料:扑灭电气火灾措施
    • 消防安全手抄报:防火常识
    • 消防安全手抄报:防火知识
    • 消防安全手抄报:电脑着火怎么办
    • 消防安全手抄报:电视机起火
    • 消防安全手抄报:火灾分类
    手机版 | 电脑版

    Copyright 2015 xuebag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