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60周年华诞:站在新中国历史的新起点上(2)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4-11-17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仍然有新的发展,取得许多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原则。例如,关于要把我国建设成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对人类作出较大贡献,关于不要机械搬用外国经验,关于社会主义时期要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关于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关于“双百”方针,关于“两个务必”和防止“糖衣炮弹”的进攻、防止执政党脱离人民群众等。这些思想都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吸收,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反映国情、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系列对于今天改革开放仍然具有重要价值的宝贵经验。同时,我们党也犯过不少错误,积累了很多教训。其中最大的教训,就是错误发动“文化大革命”。但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文化大革命’变成了我们的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前的探索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挫败了外国侵略势力和权霸主义的多种孤立、封锁、干涉、挑衅行径,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垄断、核讹诈,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打开了中国同西方国家关系的大门。所有这些,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改革开放是对改革开放前历史的继承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相应地制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总结了基本经验,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实现了对改革开放前历史时期的巨大超越。“但是,这种超越并不是要改变我们国家前进的社会主义方向,而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核心领导力量、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以及我们党的宗旨和最终奋斗目标等,都没有改变。”朱佳木认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都统一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下,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纠正了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合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错误口号,实现了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先后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但同时,科学评价了毛泽东,把毛泽东的晚年错误与毛泽东思想加以区别,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捍卫和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继续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四项基本原则当成党的基本路线中两个基本点中的一个基本点和立国之本。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打破了过去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一统天下的局面,改变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散了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开了对外开放的大门,并不断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但同时,仍然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把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和支柱,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来发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既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又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强调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安全性。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改进党的领导,逐步落实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对人权的尊重、保障等原则;但同时,始终坚持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三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