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毒隔绝_作文2500字(2)
来源:网络整理发布时间:2015-03-14
在社会上,只要有一种需求存在,就必然地有一种供给存在,再打击也是没有用的。如果要有有效的打击,就必须打击需求而非供给。需求消失了,供给也就消失了。
即使拿共产党的革命来讲,也是这样。当时的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严重不适应,矛盾严重冲突,导致了社会上的一个“革命”的需求。而国民党打击“革命”的供给不可谓不狠,共产党员可是统统枪毙的。但是革命的烈火越烧越旺,死罪都阻止不了。如果国民党当年打击的不是供给,而是需求,比如进行土地改革,让耕者有其田,在国内实行民主,则共产党的革命无须镇压也成不了气候。但是这对于当时的国民党又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的国民党一方面代表国内地主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代表帝国主义的在华利益,它当然不可能打击自己所代表的利益。
因此,对于吸毒的打击也是一样,就是将贩毒分子统统枪毙,我认为国内的吸毒现象仍然会越来越严重,人数仍然将逐年增加,投入的警力也将逐年增加。而中国的艾滋病患者也将逐年增加,直到象许多非洲国家的现在的状况,即三分之一的人成了艾滋病毒的携带者。当然,这也许是减少中国人口的好办法(唉,我其实也是无可奈何才这样说)。
而毛泽东时代之所以能够有效打击卖淫嫖娼,是因为主要打击的是需求而非供给。将需求打掉了,供给自然就消失了。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前,吸毒者是要被判死刑的,而嫖娼者也是要被判死刑的。这两样都属于重大刑事犯罪。
有人会认为,将吸毒者或者嫖娼者判死刑违反人道主义原则。而我认为,如果严格按照科学的观点进行考虑,完全按照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来进行考查,那么,在比较两种政策哪种有效的时候,就要分析具体的受害者有多少。
在毛泽东时代,就我的经历,所有的死刑都是有一个公判大会的,象国民党那样搞秘密处死的事情是没有的。即使是张志新,也是在公判大会上宣判后才被处死的。我这里要说的是,所有的死刑公众都是知道的。我在上中小学的时候就经常看到法院贴出的布告和经常去看公判大会。但是据我的经验,因为嫖娼和吸毒而被判死刑的事情是非常罕见的。我只是知道吸毒和嫖娼是死罪,却难得碰到一个案子是这样。
这就说明,将吸毒和嫖娼定为死罪,事实上也杀不了几个吸毒者和嫖娼者。
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刑法努力与“国际”接轨,因此也就以打击妓女为主而非嫖客为主,打击贩毒者为主而非吸毒者为主。则整个形势就开始失控了。而由此造成的性病流行,艾滋病流行。由此导致的因吸毒,因性病,因艾滋病,因由此产生的黑社会火并,因由此而在缉毒中牺牲的武警官兵,这样的死亡的人数远远超过了毛泽东时代因为吸毒和嫖娼而被判死罪的人数。
那么,比较两种政策具体造成的死亡人数,究竟是哪种政策更加人道主义一些呢。
从上述事例可以让我们深思.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需要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但也需要每个地区充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有效地动员当地的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