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杀殉制度(2)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09-05-20
明代从洪武到景泰几个皇帝,约杀殉了近80人,全是妃嫔及其奴婢。其次被杀殉是乐女或工匠等人。汉武帝时,平干王刘元病重,就先令16个能操乐器的女子在他死后殉葬。最后,在杀殉的手段及殉葬者死后的哀荣方面,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也不相同。奴隶社会,在杀殉的手段上是赤裸裸野蛮的,被杀者往往身首异处,难得全尸。
进入封建社会后,尤其是封建社会中后期,上述情况有了改变,无论是在杀人方面,还是在埋葬方面,都披上“礼遇”的外衣。如在杀人方面,一般是迫人自杀——喝药酒或自缢而死,官书上还美其名曰“从死”。连“殉”字也不说。如《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有一天同臣子奄息等人饮酒,酒酣,“公曰:‘生同此乐,死同此哀。’群臣许诺”。穆公死后,奄息等人“皆一从死”。明代杀殉,就是先把“从死”者的名单开列公布,然后“俱赐红帛自尽以殉葬”。显然,封建君主在杀殉方面,比奴隶主要更讲究“体面”。在埋葬方面,封建社会的被杀殉者,往往有体面的棺椁等葬具,有完好的墓,有的还与主人同葬在一墓园内。
如明代殉葬的妃嫔,都同皇帝一起葬入陵墓。杀殉者下葬后封建帝王还往往对死者给予追谥名号和赐给世禄。这正好暴露出封建杀殉礼制吃人不吐骨头的本质。
进入封建社会后,尤其是封建社会中后期,上述情况有了改变,无论是在杀人方面,还是在埋葬方面,都披上“礼遇”的外衣。如在杀人方面,一般是迫人自杀——喝药酒或自缢而死,官书上还美其名曰“从死”。连“殉”字也不说。如《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有一天同臣子奄息等人饮酒,酒酣,“公曰:‘生同此乐,死同此哀。’群臣许诺”。穆公死后,奄息等人“皆一从死”。明代杀殉,就是先把“从死”者的名单开列公布,然后“俱赐红帛自尽以殉葬”。显然,封建君主在杀殉方面,比奴隶主要更讲究“体面”。在埋葬方面,封建社会的被杀殉者,往往有体面的棺椁等葬具,有完好的墓,有的还与主人同葬在一墓园内。
如明代殉葬的妃嫔,都同皇帝一起葬入陵墓。杀殉者下葬后封建帝王还往往对死者给予追谥名号和赐给世禄。这正好暴露出封建杀殉礼制吃人不吐骨头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