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作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4)
来源:乐学堂发布时间:2014-11-29
1997年7月1日香港从英国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1999年12月20日澳门从葡萄牙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洗去了近代以来不平等条约加诸中国的最后的耻辱。金瓯完璧,领土主权的完整实现了。这在旧中国是不能解决的,甚至是不可想象的。
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原有的经济结构被打破,中国社会在地主制和农民小生产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在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中国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是那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式。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受到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官僚统治的严重制约,得不到顺利发展。帝国主义还控制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垄断了中国的金融。1928年,外商垄断组织的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90%,外商在中国的航运吨位达到全国的77.7%。在工矿业中,1926年外国人在中国煤矿业的投资额占中外投资总额的72%。1937年后,日本全面入侵中国,其它帝国主义国家纷纷撤出。日本为了“以战养战”,在华投资额骤增,加紧了对中国各行业的控制和掠夺。总之,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的社会进步。
官僚资本是指国民党统治时期,利用政治特权积累的巨大财富。官僚资本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下特有的经济成分,它对外勾结帝国主义、对内勾结封建势力,依靠国际金融垄断资本,排挤民族资本,操纵国家经济命脉,构成独裁统治的经济基础。官僚资本控制了全国银行总数的70%、产业资本的80%,控制了全部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实施没收官僚资本为人民的国家所有,1949年年底基本完成。对于在华的1300多家外国资本企业,没有采取直接没收的政策,而是首先废除了外国资本企业依据不平等条约所享有的经济特权,然后通过监督和管制、收购、征购等办法,妥善处理外国在华企业。到1952年底,基本上清理了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势力。新中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国营经济。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它形成了人民共和国的物质基础,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发展经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完成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成就。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不破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实行“耕者有其田”,民主革命的任务就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下一步任务——实现社会主义也难以完成。到1952年底,全国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这是民主革命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标志。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成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支持力量,也为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现代化的新契机。我们看到,从1840年到1949年,中国的现代化屡遭挫折失败、屡次失去发展机遇。现代工业只是星星点点地分布在若干城市,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很小的比例,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中国真正走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并且改变中国传统农业国家的地位,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历史已经证明,中国的现代化是在1949年以后大规模开启的。1978年以后,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中国迈入长治久安的历史时期,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了可靠政治保证。